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7 and 3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s by Insurance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20-02-14 截止於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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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4日 金管保財字第109049036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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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
三、本次修正內容將自編製109年第1季財務報告起適用,為利業者及早調整俾有充分準備時間,預告期間定為14日。
四、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之「草案預告」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14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 電話:02-89680792、89680746。
(四) 傳真:02-89691322。
主任委員 顧立雄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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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9年3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