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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第39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7 and 3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s by Insurance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20-02-14 截止於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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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214
金管保財字第10904903602

主  旨: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

三、本次修正內容將自編製109年第1季財務報告起適用,為利業者及早調整俾有充分準備時間,預告期間定為14日。

四、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之「草案預告」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14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717樓。

() 電話:02-8968079289680746

() 傳真:02-89691322

主任委員 顧立雄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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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9年3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金管會 中華民國109年3月24日 金管保財字第10904907871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第39條條文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7 and 3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s by Insurance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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