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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

公告周知「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發布於 2018-10-19 截止於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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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制定「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公告事項:

一、制定機關:客家委員會。

二、制定依據:客家基本法第十一條。

三、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hakk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法規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亦可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文化教育處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三) 電話:02-8995-6988轉553

(四) 傳真:02-8995-6987

(五) 電子郵件:ha0428@mail.hakka.gov.tw

主任委員 李永得

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總說明 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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