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Enterprises and Practitioners in Public Media Industry D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Phase of Mobilization"
發布於 2020-06-30 截止於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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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6月24日 通傳內容字第109480200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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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十四條第三項。
三、「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修正草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草案係配合108年6月19日經總統公布修正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訂定,為儘速辦理後續法制作業及對外徵詢意見,爰擬依行政院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說明一(二)「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之作法,預告期間以14日計,不受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之限制。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二) 地址:10002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33438517。
(四) 傳真:02-33432642。
(五) 電子郵件:jocana@ncc.gov.tw。
代理主任委員 陳耀祥
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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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9年9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