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Government Grants and Service Assignment for Teachers Education Programs"
發布於 2019-10-14 截止於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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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 臺教師(二)字第1080131388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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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師資培育法第14條第3項。
三、「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536。
(四) 傳真:(02)2397-6919。
(五) 電子郵件:jill0304@mail.moe.gov.tw。
部 長 潘文忠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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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2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