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Authorized Matters of Article 9, Paragraph 3 of Article 24 and Paragraph 2 of Article 61 of 'Foundations Act' Regulated by the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發布於 2019-01-16 截止於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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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月14日 陸法字第1080400015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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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六十一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大陸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六十一條第二項。
三、「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六十一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ac.gov.tw)「主管法規」下「法規預告專區」網頁。
四、本辦法係配合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公布之財團法人法之法規命令,考量該法將於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為落實新法及減少爭議,並配合母法於同日施行,爰定較短公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會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大陸委員會法政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
(三) 電話:(02)2397-5589分機:5007。
(四) 傳真:(02)2397-5282。
(五) 電子郵件:angela0213@mac.gov.tw。
主任委員 陳明通
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六十一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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