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o adopt MEPC.315 (74) and other 4 resolutions, which were adopted by the 74th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mittee (MEPC) and the 101st 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 (MSC)
發布於 2020-10-22 截止於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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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 交航(一)字第109980021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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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74次會議及海事安全委員會(MSC)第101次會議所採納之MEPC.315(74)等5件決議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辦理機關:交通部。
二、辦理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三、本案係因應我國國際航線船舶航行需求及符合國際公約規範,採用國際海事組織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4次會議及海事安全委員會第101次會議所採納MEPC.315(74)、MEPC.318(74)、MSC.460(101)、MSC.461(101)及MSC.462(101)等,共5件決議案。
四、旨揭決議案表列及內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公告發布令」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船舶組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 電話:02-8978-6282
(四) 傳真:02-2701-075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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