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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人事處

預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17-03-20 截止於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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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15日
交人字第10600068411號
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七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

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站:http://www.motc.gov.tw)「交通法規」之「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部人事處。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5樓。

(三) 電話:02-2349-2529。

(四) 傳真:02-2388-5116。

(五) 電子郵件:yolin25361@motc.gov.tw

部  長 賀陳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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