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Contracts for Massage Service Coupon"
發布於 2021-04-29 截止於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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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 勞動發特字第1100501295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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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廢止「按摩業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勞動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7樓。
(三) 電話:02-8995-6151。
(四) 傳真:02-8995-6160。
(五) 電子郵件:w8a8w8a8@wda.gov.tw。
部 長 許銘春
按摩業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廢止理由
按摩業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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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0年10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