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1, 2-2 and 24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Inappropriate Actions in Taxation Affairs"
發布於 2018-03-23 截止於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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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3月21日 台財際字第10600740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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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十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 三、「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草案內容另詳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論壇」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 四、對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逕洽: (一) 承辦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三) 電話:(02)23228000 (四) 傳真:(02)23964926 (五) 電子信箱:n1@mail.mof.gov.tw (六)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部 長 許虞哲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二條之一、第二條之二、第二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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