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Administrative Fee-charging Standards on Review of Proposal of Water Usage"
發布於 2018-04-26 截止於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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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4月24日 經授水字第107202050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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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用水計畫書審查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十條第一項。 三、用水計畫書審查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wra.gov.tw/),「水利法規查詢系統」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 地址: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 電話:04-22501208;04-22501329。 (四) 傳真:04-22501611;04-22501617。 (五) 電子郵件:a620170@wra.gov.tw;a660332@wra.gov.tw。 部 長 沈榮津
用水計畫書審查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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