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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4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Criteria for Transaction Limits between Credit Cooperatives and Non-Members"

發布於 2021-01-08 截止於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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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15
金管銀合字第10902743411

主  旨: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四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信用合作社法第第十五條第二項。

三、 「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日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77

() 電話:02-89689733

() 傳真:02-89691356

() 電子郵件:alicetsai@banking.gov.tw

主任委員 黃天牧

 

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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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10年4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金管會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金管銀合字第11002707821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4條條文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Criteria for Transaction Limits between Credit Cooperatives and Non-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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