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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

交通部公告: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oad Traffic Safety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18-10-04 截止於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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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102
交路字第10750131941

主  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

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交通部。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50號。

() 電話:(02)2349-2151

() 傳真:(02)2389-9887

() 電子信箱:tsc_lin@motc.gov.tw

部  長 吳宏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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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8年3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交通部 中華民國108年3月29日 交路字第10850023481號;台內警字第1080870840號

交通部、內政部令: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自108年4月1日施行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oad Traffic Safety Regulations" (amended regulations shall be taking into force from 1st, April 2019)

機關綜整回應

交通部 2018-12-14

綜整回應

本次修正草案預告期間民眾所提建議,交通部綜整回應如次:

一、 涉本次修正草案條文為第64條之1及第72條:

(一) 第64條之1有關增加血壓度量衡單位用語「毫米汞柱」一節,將予參採納入本次修正。

(二) 第72條有關申請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考驗者資格部分,因涉高中職教育學科認定,需再邀集教育主管機關研商確認修正內容,納入未來研修參考。

二、 其他14條建議條文,包括第2條、第3條、第18條、第19條、第38條、第39條之2、第60條、第79條、第80條、第83條之1、第83條之2、第94條、第109條及第126條皆非本次修正草案條文範圍,無法納入本次修正,將列為未來修法研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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