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view of Instructor Applications and Qualifications for the 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and Taiwan Police College"
發布於 2020-05-22 截止於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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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 台內警字第109087123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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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官資格審查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警察教育條例第8條。
三、「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官資格審查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 電話:02-23214354#6439。
(四) 傳真:02-23419932。
(五) 電子郵件:ts766187@npa.gov.tw。
部 長 徐國勇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官資格審查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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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9年11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