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 MHW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Requesting Data from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 Service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Information"
發布於 2021-01-04 截止於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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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健保企字第109003900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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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全民健康保險資料人工智慧應用服務收費標準」。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資料人工智慧應用服務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hi.gov.tw),「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三) 電話:(02)2706-5866
(四) 傳真:(02)2702-5834
署 長 李伯璋 出差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人工智慧應用服務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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