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0, 12 and 1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mmissioned Metrological Activities"
發布於 2020-05-11 截止於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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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 經授標字第109200504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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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度量衡法第六條第二項。
三、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963360轉725,聯絡人:曾稟儒。
(四) 傳真:(02)23970715。
(五) 電子郵件:pj.tseng@bsmi.gov.tw。
部 長 沈榮津
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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