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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及『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legal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for certain protective helmets for mopeds riders, pedal cyclists and users of skates, skateboards and roller skates

發布於 2019-10-07 截止於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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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108103
經標二字第10820005100

主  旨:預告修正「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及『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 旨揭商品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4號。

() 電話:(02)23431962,聯絡人:黃凱弘。

() 傳真:(02)23922402

() 電子郵件:keven.haung@bsmi.gov.tw

局  長 連錦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 請參見PDF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及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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