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草案
發布於 2017-03-22
截止於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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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
法檢字第10604512170號
主 旨:預告訂定「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法務部。
二、訂定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三項及第十條第三項。
三、「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 電話:(02)21910189分機2302。
(四) 傳真:(02)23811528。
(五) 電子郵件:lee203@mail.moj.gov.tw。
部 長 邱太三
預告「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草案
法務部公告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法檢字第10604512170號主 旨:預告訂定「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法務部。二、訂定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三項及第十條第三項。三、「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三)電話:(02)21910189分機2302。(四)傳真:(02)23811528。(五)電子郵件:lee203@mail.moj.gov.tw。部 長 邱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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