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1 of Paragraph 2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ubmarine Cable Leased Line Network Business"
發布於 2020-07-30 截止於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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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 通傳基礎字第109630183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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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二點附表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
三、「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二點附表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二點附表一修正草案係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智慧政府行動方案」之期程推動,具急迫性,且辦理過程已徵詢利害關係人意見,爰本公告預告期間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二) 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三) 電話:(02)3343-8222。
(四) 傳真:(02)2343-3636。
(五) 電子郵件:chinwei@ncc.gov.tw。
代理主任委員 陳耀祥
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二點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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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9年10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