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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1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File Security for Sports Lottery Industries"

發布於 2021-04-26 截止於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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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421
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13930A

主  旨:預告修正「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13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27條第3項。

三、「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1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

()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 電話:(02)87711535

() 傳真:(02)27520200

() 電子郵件:0330@mail.s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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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11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40403A號

教育部令:修正「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8條、第13條條文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8 and 1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File Security for Sports Lottery Industries"

機關綜整回應

教育部體育署 2021-11-08

綜整回應:

首先,感謝民眾們熱心提問及建議,並關注「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修正草案議題。

 

行政院於11023日召開「行政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執行聯繫會議」決議,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個人資料檔案相關安全維護辦法,應至少明訂外洩通報之對象、時點、應通報事項後續行政檢查等事項,就現行「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檢討,增列個人資料通報及主管機關行政檢查規定。

 

落實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保護之保障,除訂有「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為母法依循,並於子法「運動彩券管理辦法」、「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等規定配套措施,包括罰則及個資受損害者得向發行機構請求損害賠償等規定完善運動彩券發行制度達成運動彩券永續發行目的。

 

    鑒於行政機關應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執行,強化非公務機關就個人資料外洩事件通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規範 ,爰擬具本辦法第 8條、第13條修正草案,增列運動彩券業有關國際傳輸之規定,與修正通報時限應自資安事故發現時起72小時內填列通報內容,另增列未依時限內通報者,應附理由,及主管機關得實施相關行政檢查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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