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Reuse of Common Industrial Waste"
發布於 2017-10-17 截止於 2017-10-31
討論(尚餘0天)
0留言 0 已關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2日 環署廢字第1060080279號 |
---|---|
主 旨:預告訂定「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三) 電話:(02)23117722分機2631
(四) 電子郵件:ccku@epa.gov.tw
五、本署於106年6月29日以環署廢字第1060049088A號公告預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60日,經評估各界及2場研商會、3場公聽會意見,酌調整管理內容。考量本案主要管理內容及管理項目已於前次預告60日,爰本次預告期間為14日。
署 長 李應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