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for Patent Attorney Discipline"
發布於 2020-04-07 截止於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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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 經授智字第109200303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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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專利師懲戒辦法」第二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專利師法第三十一條。 三、專利師懲戒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 (三) 電話:(02)23767248 (四) 傳真:(02)27373647 (五) 電子郵件:ipo1p@tipo.gov.tw 部 長 沈榮津
專利師懲戒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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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7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