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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消防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Standards for Identifying Dangerous Relief Rescue"

發布於 2020-01-08 截止於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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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16
台內消字第1080824828

主  旨:預告訂定「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消防法20條之12項。

三、「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災害搶救組)

()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8

() 電話:02-81959119#6221

() 傳真:02-89114274

() 電子郵件:cpwa@nfa.gov.tw

部  長 徐國勇

 

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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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9年4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9年4月22日 台內消字第1090821940號

內政部令:訂定「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Standards for Identifying Dangerous Relief Resc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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