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ovision of Vocational Continuing Education by Junior Colleges and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發布於 2018-05-23 截止於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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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 臺教技(一)字第1070072346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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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第9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0條第4項。 三、「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第9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853。 (四) 傳真:02-23976941。 (五) 電子郵件:ad20355@mail.moe.gov.tw。 部 長 吳茂昆
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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