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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1條、第3條之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and 3-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Cash Register by Business Entities"

發布於 2017-11-06 截止於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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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111
台財稅字第10604583372

主  旨:預告修正「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一條、第三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

三、「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一條、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論壇」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 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

() 電話:(02)23228000

() 傳真:(02)23921942

() 電子郵件:b0@mail.mof.gov.tw

()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許虞哲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一條、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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