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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路邊違規停車罰則

提議者 Chen YuHao

已附議4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2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05-17
檢核
2017-05-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7-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路邊常常看到有許多汽機車為了貪圖一時的方便

就將車輛違規停放在馬路邊

甚至並排停車

使得許多用路人須閃避

甚至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發生

對於這種行為卻只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應加重為吊扣駕駛人駕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利益與影響

讓用路人能安全地行駛在道路上

不必因為車道被佔據而被迫變換車道

導致潛在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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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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