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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不得禁止店家提供保麗龍杯或任何一次性容器

提議者 陳先生

已附議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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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1-30
檢核
2022-02-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4-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環保署說明,2022 年 7 月 1 日起,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材質 (例如保麗龍) 的一次用飲料杯,地方政府可視轄內業者經營型態及民眾生活習慣,提報實施限制使用其他塑膠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
  2. 環保署擬定限制政策前應諮詢民眾意願,尊重不同意限制使用保麗龍杯與其他一次性容器的民眾意願。
  3. 提議反對環保署擬定限制店家使用保麗龍杯與其他一次性容器之規定。

利益與影響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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