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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會住宅供給率並以更明確之個人或家庭平均所得比例增減社宅租金。

提議者 小倢姐姐

已附議2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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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5-03
檢核
2023-05-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7-0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內容以及建議事項

台灣房價快速飆高,薪資漲幅遠遠跟不上,高房價導致現代人連房貸和頭期款付不出來,進而讓現代人只能透過租屋才能有容身之處。但時代的改變,租屋的亂象政府無法做到有效控管,租金也隨著房價一起飛漲。
據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但此為最低比率,但內政部2022年統計台灣完工即已發包興建社宅,僅占住宅存量0.64%。導致仍有大多數需求者因社會住宅數量不夠,因各種原因之申請困難或無不容易取得社會住宅之相關資訊,而無法得到居住正義。即使是弱勢者或有需求者,所得比例仍不相同,應以更明確之個人或家庭平均所得比例增減租金。

政策主張:
1.政府應協調收購目前台灣長期未使用之空屋,以利提高社會住宅之比例給居住需求者
2.租金應以民眾所得比例增減
3.應以各種管道主動提供各年齡層需求者社會住宅之相關資訊
4.可增加多元化的申請管道,例如:線上自然人憑證申辦等等…

利益與影響

1.能提高社會住宅供給率
2.根據弱勢與年輕人所能負擔居住費用,讓有子女之家庭所負擔住宿生活費得以減輕壓力,也可讓其家庭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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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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