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倢姐姐
已附議2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1個附議
提議內容以及建議事項
台灣房價快速飆高,薪資漲幅遠遠跟不上,高房價導致現代人連房貸和頭期款付不出來,進而讓現代人只能透過租屋才能有容身之處。但時代的改變,租屋的亂象政府無法做到有效控管,租金也隨著房價一起飛漲。
據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但此為最低比率,但內政部2022年統計台灣完工即已發包興建社宅,僅占住宅存量0.64%。導致仍有大多數需求者因社會住宅數量不夠,因各種原因之申請困難或無不容易取得社會住宅之相關資訊,而無法得到居住正義。即使是弱勢者或有需求者,所得比例仍不相同,應以更明確之個人或家庭平均所得比例增減租金。
政策主張:
1.政府應協調收購目前台灣長期未使用之空屋,以利提高社會住宅之比例給居住需求者
2.租金應以民眾所得比例增減
3.應以各種管道主動提供各年齡層需求者社會住宅之相關資訊
4.可增加多元化的申請管道,例如:線上自然人憑證申辦等等…
1.能提高社會住宅供給率
2.根據弱勢與年輕人所能負擔居住費用,讓有子女之家庭所負擔住宿生活費得以減輕壓力,也可讓其家庭有更好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