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確實督察各級學校[課後輔導]不得教授新進度,並由[教育部統一印製家長同意書]

提議者 民主團長

已附議14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5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8-02-22
檢核
2018-02-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4-24
確實督察各級學校[課後輔導]不得教授新進度,並由[教育部統一印製家長同意書]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不得強迫學生參加

許多學校雖然有發出課後輔導家長同意書,但因為學校教務處以及班級導師互相包庇,教育部也未定期監督各學校,造成雖有不同意之選項,但勾選後,班級導師則會打電話詢問家長原因,甚至要求家長寫出第八節課業時間安排表,造成家長麻煩.

二.不得教授新進度

本人就讀之學校,課後輔導皆屬上正課之性質,教育部也未確實審查各學校之課後輔導情況,本人建議,不定期派教育部人員,偽裝成家長或來賓或突襲檢查,進校觀察第八節課後輔導之狀況,造成許多死角,建議修訂此項,修改成只得複習該日所上之新課程.

三.學生留校自習不得收取授課鐘點費

該點,教育部無法明確知道是否為自習時間,建議教育部能修訂條款,將此項修為若於課後輔導時間,進行考試等...不與課後輔導本身複習之性質為主要目的,任課老師變成監考老師,喪失本為課後輔導之主要目的.

四.完善申訴管道

教育部應在網站上公布網擄版申訴單,且應為匿名方式申訴,改為全匿名方式,主要目的,保障學生上課時的尷尬,且老師較不會因該生的投訴,而產生差別之待遇.

利益與影響

重新建立課後輔導活動之主要目的,是為學生複習,而不是教授新課程,造成學生另須前往補習班複習,其就喪失課後輔導之主要目的,且加強學校觀察,落實真正的教育正常化

相關連結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