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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年齡門檻及保證金額下修

提議者 一碗肉燥飯

已附議3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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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7-07
檢核
2020-07-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9-0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將各個選舉的年齡門檻移除

在現代社會中已經不是當年的社會能夠比的上了

各個年輕人的思想已經獲取資訊的速度已經非常非常的快了

也對於政治的判斷程度非常成熟

應該將下列的門檻皆拔除改為有投票權的時候就能夠擁有參選權利

年滿23歲,得參選村里長、鄉鎮市區代表、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立法委員。
年滿26歲,得參選鄉鎮市區長。
年滿30歲,得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長參選年齡原為35歲,於2007年11月7日起改為30歲)
年滿35歲,得為監察委員。
年滿40歲,得參選總統、副總統。

 

並下調各個參選人的保證金金額

這個金額只會限制住有意願參選但錢不夠的人

而讓選舉的權利被有錢人所把持無法做到更替進而讓政治圈被特定族群所把持

利益與影響

年齡的設立只會讓出來的參選人沾染上太多的人情世故,而台灣又是一個講人情的地方

會讓上任的人因為人情的枷鎖而無法好好的做事情,就例如柯文哲及邱威傑(呱吉)等的素人政治家在上任的時候因為人情枷鎖不多所以能夠在初期大展手腳,做出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而毫無顧慮.

所以將參選年齡改為與投票年齡相符這件事情是台灣的政治圈最為需要的事情之一,這樣才能真正地注入新血,並拔除各項陋習.

 

而下調參選人保證金的金額也是如此,讓更多人可以去參選,讓人民有更多選擇去選,推出更多的素人政治家,進而改革台灣政治圈,還給人民一個乾淨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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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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