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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完特休,應給付加班費,非巧立名目折代金等

提議者 輪班星人

已附議3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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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5-13
檢核
2021-05-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7-1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未休完特休,應給付加班費,非巧立名目折代金等
相信有許多人跟在鄙人一樣,薪水使用底薪+獎金+各項津貼,公司情況不好會用各種理由禁休,因為不想給付因為你休假而替補的輪替人員加班費,或工薪,於是禁止休假,年底再給特休未休完者折代金,但是代金卻刪減獎金及格項津貼僅以底薪計算工資者比比皆是,特別休假立法的用意,是希望能讓所有的勞工充分休息、恢復勞動力,如今許多公司為了省成本,特休成為看的到吃不到的比比皆是,在此提案未休完特休應給付加班費用而非只有當日工資。

利益與影響

1.讓公司給員工正常使用特休,避免使用各種理由規避法規。
2.即使不能正常使用特休者,也應有相對補貼。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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