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泮
有鑑於近期大選,其候選人之品性及政見皆無法得到台灣人民的支持,
然而即便如此台灣人民也只能於面對可燃與非可燃之間進行選擇,但這根本是變相的獨裁,因為台灣人民沒有其餘的選項可以選,
這關係的是熱愛台灣這片土地的人,並不能折衷的取捨而是必須要選出最好的人選。
故提出"無滿意候選人票",當此次選舉"無滿意候選人票"超過總票數百分之五十或票數超過最高得票之候選人票數時則此次選舉無效。
並於重新選舉時此次候選人皆"不得"再次提名,以此類推直到選出人選為止。
推動無滿意候選人票對於台灣這片土地以及民主的影響是無遠弗屆的。
利益
可以增進年輕人對於政治選舉的參與感,不會再因為只有固定的候選人而抱怨台灣的腐敗,讓人人可以為台灣盡份心力,也可以增加候選人能夠更有自覺的知道選舉不是兒戲,不是被提名就是有機會獲選,而是更加去認真看待在台灣生活的人民以及這塊地,而不是單純想賺錢或者是獲取權力。
影響
對有史以來台灣的選舉模式影響不大,對於年長者可能需要額外的教導"無滿意候選人票"的使用方式,也可能會因為不斷重複選舉而造成資金浪費,或者是因延長選舉而產生之執政空窗期,但如果不幸產生上述之影響,不就代表台灣人民對於候選人的不信任及對於品性政見看不到未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