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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數位性暴力受害者單一求助窗口

提議者 starry

已附議32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67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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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08
檢核
2020-10-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現今台灣社會中,性私密影像、裸照外流的新聞常見於各式媒體,一旦影像散佈於網路世界,被害人往往遭受難以抹滅的傷害。當事人受侵害的不只是性隱私、名譽,更深一層的是他對於這個世界的安全感、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都在事件後被徹底地粉碎,焦慮、憂鬱、恐懼、孤立經常是被害者可能出現的情緒反應,更糟的是,影像一旦上傳就難以完全的刪除,在資訊流傳方便快速的網路世界中,檔案的點閱、下載、轉存十分容易,這也導致散播情形經常難以控制,進而長期嚴重影響被害者的身心狀態與日常生活。

在現行的制度下,若性私密影像外流同時涉及性侵害、家庭暴力、親密關係暴力,根據性侵害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現有專法,被害者可以向全台各地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

然而,性私密影像外流的案件中,加害者和被害者的關係多元,如陌生人偷拍、網路交友或是駭客竊錄等非涉及現有專法的案件,政府部門能夠提供被害者的資源十分單薄,各地區家防中心的協助情況也不一致,而出現被害者不知向何處求助之窘境。


因而,期待社福機構能夠完善求助管道並整合現有資源,

將所有性私密影像被害者納入保護體系之中。

 

具體建議社福主管機關應:

(一)擬定性私密影像外流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2019年韓國的N號房事件爆發後,台北市社會局針對數位性暴力之問題擬定了一套標準作業流程,不論是否涉及現有專法,皆能納入家防中心的保護體系範疇之中。未來,期待全國各地的社福主管機關皆能夠依據其資源配置狀況,擬定數位性暴力之標準作業流程,只要案子涉及性私密影像外洩,就能夠進入現有的保護體系之中,避免出現被害者求助無門之困境。

(二)匿名電話諮詢服務之完善

許多數位性暴力被害者在求助時不願意身分曝光。在電話諮詢服務上,應增設匿名求助之選擇,建立和被害者間之信賴,鼓勵更多被害者向外界求助,並提供第一時間影像下架、證據保存之指導及心理上之輔助,再視個案狀況進行後續處遇。

(三)加強相關人員之教育訓練,並研訂「性私密影像外流案件參考處理流程」,建立社工人員基本處理準則及相關注意事項,協助處理流程之順暢

(四)推廣數位性暴力防治教育及宣導

 1.加強民眾對於求助管道之認識

 2.社會風氣之改善

現今,大眾對於數位性暴力犯罪之認識仍有不足,社會風氣對於網路色情之態度亦趨向娛樂而非犯罪,輿論經常出現譴責被害者、寬容加害者之歪風,形同於對被害者造成二度傷害,主管機關應針對此部分對民眾進行宣導, 結構性改善被害者之困境。

(五)建立相關單位間的合作機制

警察機關、家防中心、iwin影像處理機構之間應設立完善的合作機制,且各部門需落實專業保密機制,建立被害者與求助系統之間的信任。

(六)將數位性暴力納入113求助專線之業務範圍,提供被害者即時性24小時協助

(七)完善現有草案相關之配套措施

目前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之草案,在被害者保護面仍多為概括性規定,應完善法規面之配套措施。

 

利益與影響

1. 以數位性暴力(性私密影像外流)被害者為中心建構完善的求助窗口,整合警政、社福、司法資源與服務,減少被害者在求助過程中的舟車勞頓,利用社會體系之力量接住需要協助的人們。

2. 數位性暴力目前存在極高的犯罪黑數,期待透過社福體系求助管道之完善,提供多元求助管道,鼓勵更多被害者向外求助,有效降低犯罪黑數,並遏止加害者之惡行。

3. 引發社會大眾正視數位性暴力之問題。

 

16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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