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交通警察執勤不能躲藏,必須是堂堂正正站在路邊和警車全程開啟閃燈在執勤。

提議者 阿財

已附議4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1-03-15
檢核
2021-03-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5-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交通警察以『維護交通安全,減少發生交通事故』為使命,讓人民看到尊敬的警察在執勤,對於減少交通事故率是很有幫助的。
交通警察正大光明來執勤讓人民看得到,做好自己『維護交通安全』的本職,自己覺得是可恥嗎?覺得自己很委曲嗎?
畢竟『刑事』警察的本職是『打擊壞人,維護社會安全』,交通警察不要用【壞人】眼光來對待每位道路駕駛人,
堂堂正正的站出來執勤吧! 自己擔任的是『交通』警察,怎麼把自己當做『刑事』警察了?
既然交通警察自己這麼喜歡當『刑事』警察的話,就申請轉調去真正的刑警部門(刑警大隊),去打擊壞人,維護社會安全,
不要待在『交通』警察部門(交通大隊)埋沒了自己的理想。如果交通警察自己不想提出申請轉調,建議部門長官可以把他列入轉調『刑事』警察的優先人選。

利益與影響

1.讓交通警察真正有『維護交通安全,減少發生交通事故』為使命,而不是以『開罰單』為本職的觀念。

2.想讓交通警察了解道路駕駛人真的不喜歡被警察當做自己額頭寫上【壞人】的對待。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