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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180天長期照顧安排假,當家人需要長期照顧時,能有一段特定假別,穩定其照顧安排,以達照顧不離職。

提議者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已附議87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12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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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7-12
檢核
2019-07-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9-10
爭取180天長期照顧安排假,當家人需要長期照顧時,能有一段特定假別,穩定其照顧安排,以達照顧不離職。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說明︰就提議主題進行現況或現行做法進行訴求說明,或敘明相關建議事項。

一、什麼是「長期照顧安排假」?

每位勞工在失能、失智家人核定列入長期照顧人口的期間,最長可申請180天的「長期照顧安排假」,前30日給予處理最忙亂的照顧安排,並由就業保險來補助六成的投保薪資,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作法,至少在前30日給付「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津貼」;其餘150日為彈性請假,允許半天或一天的彈性請假,以因應臨時性的照顧。

二、什麼需要「長期照顧安排假」?

家庭照顧者必須要有時間洽詢長照資源、等候評估、陪伴長輩孰悉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中心或外籍看護工等各式服務,長照家庭必須有「長期照顧安排假」才能加速穩定照顧安排,降低離職風險。

全國有近80萬失能、失智、身心障礙者,在平均長達9.9年的長照歷程中,也可能會面臨長輩病情變化或緊急需求,國家、雇主若能給予勞工更多彈性,三方合作,能讓長期照顧事件對員工及企業的衝擊降到最低。

三、為什麼你應該要支持:「離職照顧」造成勞工、雇主、國家三輸!

根據勞動部推估,台灣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231萬人(即五分之一勞工)因為照顧失能、失智家人而影響工作,每年約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

1.    對勞工而言,損失不只是一份薪水,也影響未來退休金。

2.    對雇主而言,痛失熟練的員工,照顧離職年齡大多是技術成熟期甚至是主管。

3.    對國家而言,不僅損失眼前整體勞動力與經濟力損失,未來還可能要為老後的離職照顧者提供經濟救助。

因人口高齡化、少子化,台灣自2016年後年減18萬勞動力,「照顧離職」不僅是家庭危機,也是國安危機。

 

利益與影響

1.減低國人對照顧離職的風險,兼顧照顧與工作。

2.增進國人對長照服務之認識,鼓勵善用服務與補助。

3.提升企業善盡員工關懷之責,以達永續經營。

4.穩定國家經濟與產業之脈動,避免家庭照顧衝擊國家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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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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