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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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道路安全國人一直非常重視,而交通部也努力在跟上,不過很遺憾我們的法規並沒有有效嚇阻惡意駕駛人,總是心存僥倖,想違規開車,也只能開出最高2萬的罰單了事結案,對於逼車、逆向行駛,甚至是蛇行,這類事故一年還要在罔顧多少人命才能記取教訓。
強烈建議有關單位政府能再修法提高這類違規的罰金改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甚至奪取他人性命的違規駕駛比照危害鐵路行車安全的罰則,一樣的重罰,不該再有太多類似的事件一而再而三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