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ㄅ琳
檢核未通過
自108課綱開始,學生不僅要兼顧學業還要撥出時間來製作學習歷程。在繁忙的校園生活中,我認為比起晚點上學,更應該實施早點放學的政策。提早放學的政策可以讓學生在放學後有更多充足的時間可以自行規劃與利用,甚至可以學習新技能或是早點讀書,有參加補習班或晚自習的同學也可以不用再為了吃飯以及接續著的通勤,讓上學的時間都是如此緊迫。如果此附議通過,學生就能好好利用提早放學所加長的休息時間,來減緩總是在學校和補習班之間忙碌徘徊,回到家天都黑了才要開始讀書寫作業的情形,甚至可以順便減少學生晚睡 有黑眼圈 隔天精神不濟 阻礙發育等造成健康負擔的問題。以往的(第八節)可以調早或是取消,也可以規定成段考前一個禮拜實施(第七節)的制度。達到1縮短上課時間2加長放學後休息時間,這兩點的效益即可。
1 學生放學後有更多充足的時間可以自行規劃與利用
2 有參加補習班或晚自習的同學也可以不用再為了吃飯以及接續著的通勤,
讓上學的時間都是如此緊迫
3 如果多加利用此附議帶來的大量時間提早讀書和寫作業,
可以減少學生晚睡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