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hsuan chiang
已附議2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6個附議
公民營事業董事長及總經理等相關高階主管已淪為酬庸工具,公營事業或民營化事業如銀行等,常受指派由不具相關學經歷人員擔任,造成外行領導內行的現象。若實施錯誤決策造成損失最終將由全民負擔。且事業體作業也會因事務內容不熟悉而空轉,對事業體內部員工也會因無法晉升而怠惰。
為改善此現象,應限制公民營事業官派身份,以維護國家利益。
公民營事業損益依官股比例由全民負擔,若可減少錯誤策略造成損失,就是增加國家利益。
改由內部舉薦晉升或內部審核資格,可確保相關學經歷符合事業體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