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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廢除責任制

提議者 Levi

已附議7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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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11-01
檢核
2019-11-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3-0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建議廢除責任制,而改給予加班費補給。責任制往往為公司變相壓榨勞工的理由。所謂責任制就是要求今日事今日畢,但如果今日公事已處理完畢,員工卻不能提早下班。但若遇到狀況解決不了,責任制這三字則變相成為老闆壓榨員工的理由,需要完成後才能走。當然某些緊急情況則不適用(如醫生開刀,警消出勤等悠關性命)

 

 

 

 

利益與影響

責任制是鼓勵勞工不要怠墮,能有效利用時間完成工作,達到效率提升,而如今演變成資方對勞方的緊箍圈,甚至造成整夜秏在公司解決問題,卻失去自己的私生活及陪家人的時間。資方也因為責任制,獲得免費勞力。這是不對等的。在國外很多國家不希望員工加班,更沒責任制。是希望員工下班後能有良好的生活品質及與多和家人互動,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這樣才能更有精神為公司謀利

所以建議廢除責任制,改給予加班費,讓勞工付出能與收入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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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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