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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線教職人員、學生及家長應有權影響未來課綱的改變

提議者 YU

已附議6103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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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6-15
檢核
2020-06-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0-06-28
回應階段
2020-07-08
回應階段
2020-08-2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以108課綱為例子,政府大力吹捧的新課綱,為何學生及教師所給予的回饋仍有許多負面評價?是不是表示在課綱修訂前完全沒有管道讓教育單位方能提出質疑等意見?既然受用的人是教職員、學生及家長,那為何沒有概括這些人的建議及給予實質權力影響新課綱內容,進而將課綱修訂的更完善,也讓人民有基本的參與權?為何在課綱正式實施前,不更提前詳細說明課綱內容,讓受用者能盡早應對?


延續上文,108新課綱上路後,造成受影響的高國中小教師與學生許多困擾,可台灣目前學制更動的決策權卻主要掌握在國教署的少數委員手中,大部分受影響的學生、教師與家長並沒有實質的管道表達自己的疑惑或意見,甚至因與政府間的資訊不對等,無法清楚了解課綱的更動與影響,而身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雖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予政府單位, 但是否予以採納卻不是教師們能控制的,於是不論教師、學生或家長,目前都只能被動地任由新課綱影響到自身的權益,因此為避免往後仍有此問題,對於未來課綱的改變,建議:


一、資訊透明化:教育部課綱改變定案前,所有會受決策影響的學生、教師與家長都應享有被告知的權利,且應使所有被影響人明確得知課綱內容。

(一)定期或在新課綱制定期間,和各校在第一線進行教學的教師、學生與家長代表召開意見研討會。   


二、學生、教師與家長代表的部分決策權:應擴大家長與教師委員的人數,增設學生代表,其三者對學制政策的更動皆享有部分決策權(例如:有限制的擁有暫緩部分教改條例的決定)。

(一)應有能向政府提出具實質效力意見的教師委員、學生代表,並明定能讓學生和教師都擁有表達個人意見權利的選拔模式,才不會有學生意見無法透過學校上達的情況。

(二)選拔家長委員的方式也應比照(一)來辦理,確保能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選出有益教育制度改革的家長委員。

(三)為避免意見紛雜導致政策難以制定、改革,應有相應的制度來限制代表的部分決策權。

 

三、針對學制發表意見的平台:開設專屬平台容納意見,如附議人數達門檻限制,政府除了得有所回應外,也得把所提意見確實納入修改課綱之考量,而成功提出或需再集思廣益的建議也可公布於此平台。

 

利益與影響

一、減少每次更動課綱帶來的衝擊,能有效避免新學制前幾屆學生像「白老鼠」的情況,且能落實公民權利同時讓新課綱推動的更順利。

二、在第一線教育與受教育的教師、學生,還有同樣深受影響的家長能夠否決掉一部份過於理想化、不利實際執行的政策。

三、太多元紛雜的民意除了難以推動改革,也可能淪為民粹教育,因此需限制相對的部分決策權,以利於在政府與人民之間取得良好的平衡點。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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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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