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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志願役軍士官的退場機制草案能推動

提議者 B

已附議71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29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09-12
檢核
2017-09-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1-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囿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民國105年12月07日修正)第二章常備軍官役及常備士官役第15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符合情形者予以退伍,文中並未提及未服完役的軍校生欲辦理提前退伍的相關規範,希望修法進度能盡快公佈,讓想提前退伍的軍士官有個正常管道,可以在符合時間規定及適當賠償的狀況下離開軍旅。

利益與影響

若強留不適任軍人,僅會徒增部隊運作之困難,影響其他優秀幹部或部屬的體質健康,應擬定相關工作職能探索或面談,評估現役人員及所要招募社會青年之能力性向,以利未來國軍適才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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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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