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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戶房產開始強制課徵囤房稅

提議者 John

已附議5394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08-03
檢核
2020-08-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0-08-15
回應階段
2020-08-24
回應階段
2020-08-28
回應階段
2020-09-10
回應階段
2020-09-16
回應階段
2020-10-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以每個戶籍為單位、全國置產來統計

第三戶房開始強制課徵囤房稅

課徵方式為購入價的10%

或是當年度實價登錄該戶500公尺範圍內成交坪數均價*建坪*10%

 

舉例:某A在台北市、高雄市各有一戶房,如在新北購入的新房則需每年課徵囤房稅。

利益與影響

抑制炒房

釋出空屋

房屋不是投資炒作的商品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財政部 

651 已關注 關注
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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