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參與式預算
協作會議
找首長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提議者 Jessica
已附議84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156個附議
寵物也有生命,且飼主視寵物為家人,寵物遭虐或醫療疏失導致受傷或死亡,不應該因寵物為「物品」而裁定毀損罪,必須另立寵物法保障寵物及飼主。
給飼主及寵物更多保障,讓虐待動物者及無良獸醫更多警惕,導正社會虐待動物的歪風!
查無資料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 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