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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毒駕、違規 」 致人於死者,唯一死刑

提議者 hannah

已附議17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2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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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8-08
檢核
2019-08-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10-08
「酒駕、毒駕、違規 」 致人於死者,唯一死刑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請問酒駕違規不是蓄意謀殺,是甚麼?

2019/7/1酒駕新制剛上路,不少人對於此罰責相當不滿

新制上路又如何,請看以下事件:

7/11加拿大籍的外國人酒駕(加拿大酒駕,可是刑責最長10年!)

7/12酒駕肇事逃逸 及 酒駕鬧事

7/13員警酒駕-看來都連警察都不怕酒駕

7/15酒駕險撞拾荒者 及 司機酒駕 撞死81歲晨運婦

7/21酒駕女3度衝撞行人(酒駕糾紛調解失敗 女再酒駕撞4車、三度衝撞行人)

       今年4月,酒駕女開著賓士車,衝撞被害人肇事者-連2次酒駕


7/24陳姓酒駕累犯逆向撞死彭姓男大生和鄭姓護理師,不服七年判決上訴

       法官要被害人憐憫陳姓酒駕累犯?怎麼不憐憫無辜死者?

7/25台中統計,即便加重罰則,還是沒有大幅度減少酒駕。

7/29酒駕飆國道 

7/31酒駕衝上人行道 及 打傷人還搶小黃!無業男非首次酒駕

8/2酒駕二度逃逸後自撞電桿-連2次酒駕

8/3酒駕男闖紅燈拒攔查 

8/5酒駕騎車闖紅燈

 

明顯的現行法規對於酒駕者罰責實在太輕,導致常常有人酒駕肇禍,致人於死,造成多少家庭支離破碎。
而肇事者卻依然活著? 這對無辜死者來說 公平嗎? 死者還能有活的機會嗎? 

「酒駕、毒駕 」 致人於死的案件 層出不窮。 為何要對肇事者寬恕?

就是因為罰得太輕,酒駕肇事者才會視草菅人命,賠錢了事。
法律對於制裁肇事者,應以「重罰、死刑」告誡世人。

 

建議依據現行酒測標準加重刑罰:

1.酒駕者不管是否肇事,一經查獲,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並吊銷駕照三年及鞭刑。

2.酒駕致人於傷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另需判刑十年以上,並吊銷駕照三年。

3.酒駕致人於殘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另需判刑二十年以上,並吊銷駕照。

4.酒駕致人於死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並必須於七天內執行死刑,以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5.毒駕及違規 比照酒駕刑罰。

6.以上刑罰皆不得易科罰金及假釋。


7.酒駕者不管是否肇事,一經查獲,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並吊銷駕照三年。

8.應仿效薩爾瓦多及保加利亞這兩個國家。

 


備註:

1.酒測標準值依據政府訂定為準。

2.傷纏認定標準依據政府訂定之認定標準。

3.現行法令對毒駕無任何刑罰規範,吸毒者除依據法律刑罰之外,吸毒者駕車應比照酒駕者課責。

利益與影響

「重罰、死刑」 相信會使人心生畏懼,固不再犯。

不想再看到許多無辜破碎的家庭。

更不會有因誰倒下,家庭經濟陷入困難的景像。
司法部理應同理心相待,對於酒駕肇事重刑執法!!!!!

才不會再有無辜者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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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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