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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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因該是幫助人民解決事故爭議跟做出合理的裁決的單位 不因該是大發災難財的土匪 光去年台北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就大發了300萬的災難財 有時候人民爭取的賠償金也只不過一萬上下 但要一個具有公信力的報告居然得自付3000才拿的到 人民出事故就已經很倒楣了 要求個公平正義居然還得付錢 那沒錢的人民被撞是要自認倒楣嗎 看看台灣的經濟這個鑑定費居然要了一般人兩天的薪水
取消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高額不合理的鑑定費維護公平正義
取消3000元鑑定費讓人民都能有快速便捷的申訴管道 而不是得先摸摸錢包擔心自己付的付不起鑑定費
車禍不分大小有爭議政府都因該出來調解還給人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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