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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售高於法定速限之機動車輛

提議者 Pnx

已附議2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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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3-23
檢核
2020-03-2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5-2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法定最高速限120km/h,一般平面道路速限20~60km/h。但市面販售車輛性能遠高於此限制,造成民眾駕駛困擾,多數人耗費心思在控制油門不要超速與注意路旁測速照相,導致車禍發生。 交通單位耗費巨資廣設測速照相/區間限速/手持三眼雷達,就是為了抓超速。 造成人民與政府間的對立就是這種高性能的機動車輛,而且台灣法規速限容易造成車輛引擎積碳,建議僅有50hp以下之車輛適合在台販售  

利益與影響

政府有效降低事故傷亡/降低測速照相設備保養採購預算/人民開車更能專注於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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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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