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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及美國FDA資料「加熱菸以菸酒管理法的菸草產品納管並課菸稅」

提議者 無煙台灣基金會FSFT 王郁揚

已附議20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9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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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2-20
檢核
2020-02-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4-21
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及美國FDA資料「加熱菸以菸酒管理法的菸草產品納管並課菸稅」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案內容:

加熱菸是菸草產品,依現行法規其實沒有辦法禁止,包括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FDA及世界各國都清楚的說明加熱菸是菸草產品,不是電子煙,而電子煙不含菸草,是不同的產品。加熱菸因是菸草產品,所以依現行《菸酒管理法》、《菸酒稅法》和《菸害防制法》本就可以依法進口、銷售,這一點不管是政府、董氏基金會、紙菸商都很清楚,所以只能以「風險不明」的理由來阻擋。

但「風險不明」的理由其實沒有法律依據,而加熱菸產品實際上已在48個國家販售,亞洲國家目前包括日本、韓國、馬來西亞,而越南、菲律賓、印尼也即將上市,若依此修法版本,恐怕只是為了拖延加熱菸在台灣開放上市時程,最後反變成只准賣紙菸,不准販售同為菸草產品的加熱菸荒謬狀況。

 

世界衛生組織:「加熱菸使用者納入吸菸人口」

根據公視新聞報導:WHO預期到2025年,男性吸菸者會減少600萬人,從目前的10億9300萬人,降到10億8700萬人。這份報告包括對香菸、雪茄、菸斗、水菸、無煙產品和加熱菸等吸菸人口研究,但不包括電子煙。

 

美國FDA:「加熱菸有害物質少紙菸90%,可保護公共健康,核准加熱菸販售」

FDA 指出,經過評估,一、加熱式菸草氣霧含有的有害物質,平均紙菸煙霧少90%以上;二、加熱菸所含尼古丁含量可滿足紙菸吸菸者需求,促使其轉換非燃燒式菸品;三、證據顯示,加熱菸主要使用者為紙菸吸菸者,對於已戒菸或非吸菸者(含青少年)吸引力為低,適合保護公眾健康(Appropriate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health),因而予以批准。

 

跟上國際趨勢:「規管上市」

加熱菸產品實際上已在48個國家販售,亞洲國家目前包括日本、韓國、馬來西亞,而越南、菲律賓、印尼也即將上市。

 

建議事項: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FDA資料「加熱菸以菸酒管理法中的菸草產品納管並課菸稅」

 

利益與影響

 

一、根據美國FDA資料顯示,加熱菸釋放的有毒物質較傳統香菸少了90%,可以保護公共健康,因此加熱菸合法可減少菸品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皆可)。

 

二、加熱菸目前無法可管,導致黑市叢生、未成年學子皆可輕易取得,海關甚至無法源依據扣押人民財產導致政府面臨國賠問題,為了保護兒少並且杜絕黑市交易,加熱菸應盡快納入《菸酒管理法》管理。

 

三、據衛福部長照司資料:2018年菸稅佔長照預算收入77%,281億。2019年菸稅佔長照預算收入67%,278億,顯示菸稅為長照預算重要來源,規管加熱菸將減少黑市交易問題,菸草稅收回歸國庫,避免長照財源陷入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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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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