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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產機車須配備行車紀錄器

提議者 憲

已附議6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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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9-06
檢核
2018-09-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1-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在在路上交通事故頻傳,馬路三寶越來越多,甚至有很多明明是違規在先的人卻來反咬受害者

因有裝載行車紀錄器的機車騎士目前還是比例偏低,無法有效還原事故發生的來龍去脈

且臺灣有許多案例都是發生車禍後調監視器結果全壞掉無法釐清肇事責任

每台車裝載行車紀錄器可以有效地防止有心人藉機來提出求償

 

本提案建議事項如下

1.監理站驗車需增加***年度開始的機車強制加裝行車紀錄器條例

2.***年度前的車輛輔導加裝

3.考量市場有許多款式的產品,可自行挑選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待車商安裝完畢後送監理站驗車

4.建請中央政府分配金額至地方政府定額補助行車紀錄器費用

利益與影響

1.有效釐清事故發生的肇事原因及責任

2.避免發生事故卻沒影像可佐證及釐清

3.後方車輛可以提供不同角度的影像,更能有效的釐清責任

4.保障自己權益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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