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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癌症新藥只能做給有錢人用之制度困境,提議建立「癌症輔助治療功能性食品」項目。

提議者 Hoover Tai

已附議5052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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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22
檢核
2017-11-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8-01-13
回應階段
2018-01-25
回應階段
2018-03-13
為改善癌症新藥只能做給有錢人用之制度困境,提議建立「癌症輔助治療功能性食品」項目。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癌症新藥只能做給有錢人用?

 

2014年我參加一場在杭州舉辦的「世界癌症大會」,在那場癌症防治領域的報告中有許多癌症新藥研發的學術報告,最後一位報告者是來自印度的學者,他一上台開宗明義地說:許多新藥的研究很創新也很好,但很可惜的是我來自印度,尚有很多同胞每天所得不到1元美金,這些藥他們都用不起!我能為我的同胞所做最大貢獻,是從他們買得起的周遭食物,從中研究讓他們得以緩解的自然物。

 

事實上,東方醫學很早就知道「最好的藥房就在家裡的廚房」,自然物當中確實有許多透過科學實驗,可以對於癌症輔助治療的物質,只是必須研究多少劑量足以得到效果。然而,承襲西方醫學藥品的制度,若要把一項化學或自然物質變成可以主張作為「癌症防治」的醫藥產品,從安全性實驗、細胞實驗、動物實驗、到三期的大規模人體臨床實驗,耗費上百億台幣絕對不是新聞。也因此,癌症新藥只要未能納入健保給付,一年自費上百萬甚至數百萬費用都是正常的。於是在現有制度下,癌症標靶藥動輒每月10餘萬,「癌症新藥只能做給有錢人用」就成了制度的必然!

 

台灣與其他若干國家在自然物的「健康食品制度」上曾經做過努力,讓一些透過科學實驗,能夠在動物實驗中證明類似「調節免疫力」、「調解血脂」、「改善腸胃」功能等食品,可以主張部分的功能性效果。由於不必投入大筆的人體臨床實驗費用,所以就有機會在相對便宜的價格下,提供大家作為保健或者輔助治療的產品。然而,這當中並沒有「輔助癌症治療」的項目,使得要花費最高的癌症族群,反而無法成為這項美意的受惠者。

 

當然,若要成為「輔助癌症治療」的健康食品也必然不能與上述的慢性病等量齊觀,原因是癌症患者動輒致命,必須非常謹慎小心。坦白說,動物實驗有效當然不能主張人體實驗一定有效,也因此要做到「輔助癌症治療」的健康食品,至少要達成完整的安全性實驗與在醫學中心較小規模的人體二期確效實驗。無論規模如何,重點在於必須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效果(越小規模要達成顯著統計意義越難)。若制度能做如此改善,極有可能可以在一年花費10餘萬以下的金額,讓癌症患者獲得很好的輔助治療效果。

 

以目前制度而言,衛生機關若遇到學界努力研發自然物,而有新的突破證據,甚至做到人體實驗達成統計意義還發表國際期刊,只要成為新聞或者對外發表,衛生機關都「被迫」必須嚴重關切,卻形同對學界研究與落實產品發展的桎梏。如果大家有興趣,上YouTube搜尋「食物是一天三餐最好的化療 」,就會發現一場TED的醫學實驗演講,證明有不少自然物攝取足量,或以萃取足量方式,確實在抑制癌症血管新生有很好的效果。但若換成在台灣現有制度下,有人往此方向努力,恐怕免不了要被戴上「誇大療效」的大帽子。

 

台灣是科技之島,更是勇於創新之國!在政府積極發展生技產業與加強照顧人民健康的政策下,我們殷切期盼政府應該勇於改變制度!積極將健康食品制度中增加「輔助癌症治療」的功能性食品項目,以嘉惠眾多的癌症患者與家屬!

 

 

利益與影響

若未來此提案成真,由於在醫學中心達成人體二期實驗達到統計意義的花費,比起必須完成人體三期大規模實驗之經費大幅下降。使得達到此項目標的「功能性食品項目」得以價格大幅下降,將使得許多非屬富裕之家庭,有機會使用該產品提高化放療之生活品質或抑制癌細胞之擴散。此對於降低健保之花費,以及病患、家人之生活品質與負擔,有極大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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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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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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