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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道路平穩及使用安全

提議者 改變

已附議8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1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8-12-12
檢核
2018-12-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2-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道路坑坑洞洞,除了影響市容,對於機車族安全性有非常大的影響

起因為道路常因為工程施工開挖後,修補得非常不理想,常有以下狀況

1.原道路與修補道路接縫處高低不平或間隙過大
2.修補的路基沒壓平呈現波浪狀
3.修補使用劣質柏油,出現很多小碎石

建議修法或設立道路修補相關辦法

1.開挖道路須事先登記且繳交相對應保證金,且完工後必須保障路平三個月。違者進行相關處分
2.修補道路面積需大於開挖施工面積往四周延伸至少30公分或至路肩,延伸後與路肩差距不足30公分需修補至路肩,施工面積(含修補)達道路3/2以上,須整段重新鋪設。
3.修補延伸區域不得開挖地基,僅刨開柏油路面至少深10公分。
4.保證期限到期驗收過後才方才退還保證金

利益與影響


1.提升道路平穩
2.增加機車族騎乘安全性
3.提升道路使用壽命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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