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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選罷法,建立反對罷免人數門檻

提議者 凱

已附議2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05-22
檢核
2020-05-2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7-2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因現今選罷法規定,需同意罷免人數>不同意,且同意票數>選舉人數四分之一,罷免案始得通過

 

容易導致執行投票權益者,被他人臆測而得知其立場,此問題嚴重牴觸匿名投票之原則

 

為避免上述情形,建議提案修訂選罷法

 

新增條文如:反對票數未達選舉人數10%(或若干比例)者,採簡單多數決

利益與影響

避免牴觸匿名投票原則

增加投票意願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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